2008年国民金融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参考资料)

本活动由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每日新报和津报网联合举办

  • 39    “多米诺言骨牌效应”:银行危机

     

      

      1930年,美国爆发了一场规模空前的银行大危机。在此前的十年里,美国经济一路高歌猛进,然而在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即将到来的危机,狂热的人们把股市吹成了巨大的泡沫。192910月,人们的信心再也无法支撑股票市场的泡沫,股市开始大幅下跌,直至彻底崩溃,人们积累起来的财富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几乎完全蒸发。

      然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当银行一家接一家地破产时,美国人才意识到,真正的灾难才刚刚开始。由于当时美国很多商业银行把大量的资金投入证券市场,股市的暴跌给他们带来了巨额亏损,市场上关于某银行即将破产的流言四处传播,恐慌的储户希望赶在银行破产之前把钱取出来,很多商业银行立刻陷入挤兑危机。这种恐慌已经失去控制,它像脱缰的野马四处奔腾,人们已经不管自己存款的银行是不是健康,一心想着把钱取到手才算安心。挤兑令更多银行被迫关门停业,很多财务健康的银行也惨遭横祸。1930年美国有1350家银行倒闭,1931年有2300家银行倒闭:1932年有1450多家银行倒闭,1933年情况恶化到了极点,公众对银行彻底失去信心,银行倒闭风潮加速进行,这一年共有4000余家银行倒闭,有许多州宣布银行停业。19333月,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并立即宣布全国银行停业。

      最糟糕的是,在挤兑的压力下,银行紧缩信贷,这更加剧了企业的衰退和破产,越来越多的工人加入失业大军。人们的收入水平急剧下降,产品需求萎靡不振,销毁牛奶面包的举动与人们的饥肠辘辘井存。整个社会似乎陷入了毫无希望的恶性循环之中,以致前总统柯立芝去世时还在悲叹:“举目四望,我们看不到任何希望!”大危机期间,美国先后有9800家银行破产,而企业破产竞超过14万家。

      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中可以看出,银行业是整个经济的核心体系,银行危机具有传染性强、破坏性大等特点。一旦发生银行倒闭事件,如处理不好,就会引起连锁反应,甚至引发整个银行业的危机,而银行业的崩溃又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发一系列社会经济危机。正是由于银行业的特殊地位,各国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都非常重视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银行危机的防范。

     

     

     

     

    40    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银行监管

     

      

      打个不一定很恰当的比喻,银行监管机构就像马路上的交通警察,他们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打击违法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可能的金融风险。

      监管当局首先要实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就是审查决定哪些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办银行,哪些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开办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把那些有可能对存款人的利益或银行业健康运转造成危害的想要开办银行的人和机构拒之门外,以保证银行业的安全稳健运行。通过市场准入监管,防止投机冒险者进入金融市场,同时促使银行审慎经营,防止银行出现过度冒险的行为。

      在商业银行的日常营运中,监管当局需要严格监督银行的风险,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监管、损失准备金监管、流动性监管等。银行的资本金是银行经营的本钱,是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所以监管当局一般规定一个资本充足比率,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这个比率。损失准备金则是从银行收益中提取的,用于核销坏账损失,也要按比率提取。流动性是银行的资金周转能力,监管当局也要求银行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保证健康经营。

      监管当局还肩负着惩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的使命。当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时,监管当局需要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和机构作出适当的处罚。对一些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金融机构,监管当局还要妥善处置,保证该机构顺利退出市场,防止威胁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

     

     

     

     

    41    我国银行业的监管者:中国银监会

     

      

      2003年初,为了适应加强银行业监管的需要,我国组建了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一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监管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强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中国银监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意见和建议;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2      明辨真伪:远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

     

      

      金融,专业性强、风险高,与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了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各国无不对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的资格和条件有严格限制,防止不法机构和人员混水摸鱼,坑害社会。尽管如此,金融欺诈案件仍然时有发生,造成的的危害和损失都很大。这类非法机构和不法分子,往往打着各种旗号或利用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因此大家必须擦亮眼睛,防止上当受骗。

    哪些是合法的金融机构呢?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怯》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机构若要开展存贷款、结算、票据贴现、拆借等金融业务,必须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持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否则就是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办理金融业务。如果您与非法金融机构打交道,权益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一切后果由您自己承担!

      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界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被视为非法金融机构。

      非法金融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些单位或个人没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却打着五花八门的旗号,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存款业务。一些机构以投资、集资入股为幌子,在吸收公众资金时就承诺到期支付固定的利息。有些机构为了招揽生意,承诺很高的存款利息,令人心动。您可得注意了,这可能就是陷阱,存款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手法众多,但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比如,常常以高额的回报作诱饵,面向社会公开集资,集资者未经依法批准。非法集资害人不浅,筹集来的资金最后流入少数不法分子的腰包,许多人上当受骗,最后弄得血本无归,所以,一定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来面目。您在作判断时,应着重看如下两条:首先看是否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看批准部门是否有审批权;其次要看集资者是否承诺还本付息,要对所承诺的高额回报有所警惕,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需要分清的是,金融机构依法发放贷款、非金融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属于合法的金融业务活动,民间个人借贷不属于金融活动,除这几种情况之外发放贷款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还有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业务,它们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国家授权的金融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经营,如果有其他机构从事这些业务,即为非法金融活动。

     

     

     

     

    43     国际银行业的“神圣公约”——《巴塞尔协议》简介

     

      

      《巴塞尔协议》被称为国际银行业的“神圣公约”,20世纪末,全世界有超过130个国家采纳了这一“神圣公约”。那么这一“神圣公约”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银行业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银行开始突破传统银行业务的限制,跨国银行的发展也使风险跨越国界,银行业的整体风险增大,不稳定性增强。19745月,美国著名的富兰克林银行在外汇买卖中出现巨额损失,不良资产大量出现,最终走投无路,被7家欧洲银行组成的集团接管。

      富兰克林银行轰然倒塌,人们在惊愕之余认识到必须加强对银行业的国际监管,于是第一个《巴塞尔协议》诞生了。19749月,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在瑞士巴塞尔市召开会议,倡议成立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次年,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第一个国际银行监管协议一一《巴塞尔协议》。第一个协议很简单,主要强调加强各国的银行监管合作,划分监管责任。1983年又通过了第二个《巴塞尔协议》,实际上是对第一个协议内容的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

      20世纪80年代后,拉美爆发债务危机,加上银行业的过度竞争,很多银行因资本金过少、不良贷款过多而倒闭。巴塞尔委员会意识到仅仅为银行维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是远远不够的,监管必须深入到银行内部。1988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具有标志性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1996年和1999年又分别作了补充和修正,习惯上人们把这一协议称为《巴塞尔协议》。协议主要是强调银行必须拥有足以覆盖其风险资产的充足的资本金,并提供了统一的计算标准。协议中,银行资本被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也被称为一级资本,主要包括永久性的股东权益和公开储备;附属资本也被称为二级资本或补充资本,指银行的长期次级债务等债务性资本。风险资产是由不同的信贷资产以不同的

    风险权重计算的加权总资产,资本金除以风险资产就是资本充足率。协议规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4%,总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这就是众所周知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

      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在国际银行监管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该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助于消除各国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成为各国银行监管的统一准则。

     

     

     

     

    44      国际银行业的“神圣公约”——《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简介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了一些世界著名银行倒闭或损失严重的案例,一些国家和地区也频繁爆发金融危机。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旧的《巴塞尔协议》仅仅强调信用风险是远远不够的。比如,19951月,按照信用风险权重计算,老牌“金融帝国”英国巴林银行还是一家资本充足率远远高于8%的信誉良好的银行,但仅仅时隔一个月,这家银行就一败涂地。扼腕叹息之余,人们充分认识到,银行的“命门”远不仅仅是信用风险,还有诸如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巴塞尔协议》的修改在所难免。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开始再一次对《巴塞尔协议》进行修改。经过反复讨论,2004626日,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于2006年开始首先在十国集团中实施。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不再仅仅限于将信用风险与资本充足率挂钩,而是把风险扩大到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应该与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结合起来。同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还提出了银行监管的“三个支柱”。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比旧《巴塞尔协议》前进了一大步,对银行风险的控制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但这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过高的要求有可能对银行的资本流动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使银行陷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因此,我国目前暂未采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第一支柱: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新协议仍然要求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4%,总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但对风险资产的计算更加严格和准确。

      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检查监督。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

      第三支柱:市场纪律。市场纪律有助于提高银行体系的安全。银行应当定期向公众披露风险状况、资本构成、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信息。

     

     

     

     

    45       银行危机的三道防线

     

      

      一般而言,防范银行危机主要有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预防性监管一一防患于未然。俗话说,“防火重于救灾”,银行危机也不例外。对银行业的预防性监管可以说是第一道防线。预防性监管主要包括:

     ·市场准入管理。设立银行,进入银行业,必须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批。不仅要满足最低资本金要求,还要看发起人是否具备管理银行的能力,最后还要考虑银行业的竞争情况,不能造成过度竞争。

     ·资本充足要求。监管当局会对银行资本金充足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不能低于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

     ·清偿能力管制。银行必须保证足够的流动性,因此监管当局会对银行的资产结构提出要求并进行监管,保证银行具有足够的清偿能力。

     ·业务领域限制。银行必须经营经过监管当局许可的业务,而不能经营未经许可的业务。比如20世纪30年代美国股市发生“雪崩”,银行因大量投资股市而损失惨重,随即美国通过法律禁止银行参与股票投资。

      第二道防线:存款保险制度一一一危机“传染”的“防火墙”。自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来,许多国家都相继建立了类似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为储户的存款提供保险,一旦危机发生,可以保证一定数额的存款不受损失。存款保险制度就像一道“防火墙”,即使某家银行倒闭,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老百姓的信心,防止由于恐慌的迅速传染和扩散而引发银行破产的连锁反应。

      第三道防线:紧急援助一一“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即使有了前两道防线,也仍然难以保证银行体系的绝对安全,这就需要中央银行在危难时刻实施紧急援助,力挽狂澜,这也是最后一道防线。20世纪30年代的银行危机中,当银行濒临破产时,美国中央银行却坐视不管,不但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反而还在为防范通货膨胀而紧缩银根。这无异于火上浇油,银行倒闭风潮一浪高过一浪,银行几乎陷入绝望的深渊。人们从痛苦中吸取了教训,每当银行出现危机时,只要不是病入膏盲,中央银行一般会通过特别贷款等措施向这家银行提供紧急援助,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参考资料 保险、农村合作信用社

保险

储蓄、银行

股票

股市

货币:开启金融之门的“钥匙”

货币及货币制度

家庭理财

金融稳定

利率

通货膨胀及利率

投保人和保险人

外汇储备

外汇买卖

稳健投资

银行

银行危机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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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

中央银行

资本金